|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27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資訊] 共同富裕需防止农村成为“孤岛”: 推进宅基地改革等措施盘活闲置资源

[複製鏈接]

4010

主題

0

好友

1萬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9-13 10:53
  • 簽到天數: 454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8
    金錢
    4606
    威望
    17053
    主題
    4010
    樓主
    發表於 2021-9-1 10:06:48
    NBD: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接下来,我们应如何在此基础上继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惠及14亿人的共同富裕?
    李实: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是一个比较大的话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要靠农村有更快和更高水平的发展。现阶段农村的发展相对城市来说还是比较滞后的,因此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现在的问题关键主要在农村,农村主要受到两方面制约因素影响: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农业发展,毕竟从各种层面上来说,不管怎么发展,我们都必须要保证粮食安全;第二个主要因素是土地,因为我们把土地制度的稳定性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土地本身可以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和经济社会价值,因此土地如何进一步利用和配置,这是一个关键。
    对于农村来说,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应该是作为下一步农村发展的先决条件,要把土地资源进一步盘活,通过一些制度的改革和政策的调整,让土地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这应该是农村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
    现在农村有一部分资源处在闲置状态,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就需要把农村各种各样的资源进一步盘活,才能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来看,这就包括宅基地的改革、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等。
    另外,农村之所以发展相对滞后,关键在于农村的经济还是缺少活力,没有和城市经济或者全国的经济之间形成一种相互融合、相互循环、相互促进的这样一个关系。
    通俗地说,就是“资本进不去,人才不过去”。如果光靠农村现有的人力资源和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它的增长潜力还是比较有限的。
    农村要成为开放的经济系统中的一部分,就意味着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必须和城市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对流、对接,这样才能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
    如果这两者中间很多流动渠道都被切断,资本不能下乡,城里人不能到农村去进行土地投资,农村的发展就难以取得大的突破。
    怎样才能打通农村和城市的要素流动,而不是把农村看成是一个“孤岛”,这是未来相关政策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NBD:对于中国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来说,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李实:我们要特别注意吸取国外在这方面的一些教训。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贫富悬殊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收入差距扩大,成为整个社会比较突出的问题,并带来了社会撕裂等相关的后遗症。
    这也提醒中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极力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对于我们来说,要从其他国家获得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但更重要的是要吸取他们的教训,避免走一些弯路。
    NBD:近日,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指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同等富裕,不搞“杀富济贫”。如何理解上述表述的意义和内涵?
    李实:共同富裕不等于均等富裕,更不是均贫富。一些人理解共富=均富,显然是错误的。
    共同富裕是承认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承认不同程度的富裕。到了共同富裕社会,所有人都过上了富裕幸福生活,有的人生活水平是一般的富裕,有的人会很富裕。
    对未来共同富裕社会的这一构想,决定着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绝不能走“平均主义分配”的老路,更不能走“劫富济贫”的歪路。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0-4 17:23 , Processed in 1.017515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