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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上海市住建委:将全面推行购房资金第三方监管 [打印本頁]

作者: hovej0595    時間: 2016-6-11 08:29
標題: 上海市住建委:将全面推行购房资金第三方监管
 购房者遭遇中介卷款潜逃、房东将房屋多次抵押等交易陷阱,怎么破?市住建委今天透露,上海率先在松江区进行试点,搭建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购房首付款、[color=rgb(0, 0, 0) !important]银行贷款、尾款甚至是中介服务费用都可纳入平台监管,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将在全市推行。
  搭建平台监管房产交易资金

  上海希望通过松江试点以后,今年下半年再选择3-4个区县,进一步扩大试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交易行为和第三方监管程序上的衔接。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同时要给[color=rgb(0, 0, 0) !important]老百姓
交易行为提供便利度。  为保障当事人的资金安全,防范交易风险,规范[color=rgb(0, 0, 0) !important]房地产
经纪行为,促进交易,上海率先在松江区进行试点,搭建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购房首付款、银行贷款、尾款甚至是中介服务费用都可纳入平台监管。
  交易监管有保障
  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在签订完二手房交易合同后,可直接前往区房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窗口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买方需要把资金打入经过登记备案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专户。
  待交易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登记核准后(即买方取得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再通过监管专户,将监管的购房资金支付给卖方。整个付款流程严格按照网签合同为准,限制了房东随意跳价的行为。
  如果中介费用也纳入其中,那么对于中介服务是种有力约束,迫使其必须按照现有行业规范进行,不会出现“逼订”、“吃差价”等违规行为。
  试点情况
  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为: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买卖双方来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审税、产权交易等手续,交易中心在受理后,进行审核、登记簿记载、打证、发证,如果买方有贷款,则银行在买方拿到产证和抵押证后,再放款给卖方。
  在资金监管模式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后,银行即可凭借交易中心出具的收件收据将购房者申请的贷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由资金监管账户在交易中心核准登记后,打入卖方账户,缩短了贷款放款的流程。
  小贴士
  1、上海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交易保证机构,将在整个流程中提供资金监管及结算服务。
  2、在松江率先试点的基础上,这一做法将于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3、下一步,市住建委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快完善本市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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