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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用木马盗他人QQ号诈骗400多万元被判刑 [打印本頁]

作者: 592758919    時間: 2014-4-12 00:13
標題: 用木马盗他人QQ号诈骗400多万元被判刑

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盗取他人QQ密码后实施诈骗,近日,“90后”陈某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7个月,并处罚50万元,没收作案工具。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现年21岁,广西宾阳人,曾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被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11月15日,被告人陈某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盗取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某公司会计赵某的QQ账号,通过查询聊天记录,发现该QQ与温州某公司会计的聊天记录中有提及有关货款的事情。

  陈某随后将温州某公司会计的QQ从赵某QQ上删除,并用自己的QQ账号伪装成温州某公司会计与赵某聊天,向赵某催收货款。赵某未察觉异样,先后分8次将410万元汇至陈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陈某又用同样的方式盗取李某QQ账号,随后以朋友急需用钱为由,骗取李某朋友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通过远程种植木马病毒程序的方式盗取他人QQ账号,并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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